聲明
美國
聯邦
通
訊
委
員會
(FCC)
依
據
47 cfr 15.105
條文
,
要
求
廠商
向
本
產品
的使用
者
提
供下述
說
明
事項。
本裝置
符合
FCC
規
章
的
第
15
章
規定
。
其操作
受
下述
兩個條件
限
制
:
(1)
此
裝置不得
產
生
有
害
的
干擾
,而且
(2)
此
裝置
必須
能
承
受
所
收
到的
干擾
,包
括
會
造
成
不
良
影
響
的
干擾
。
屏蔽電纜
根據
FCC
規
章
第
15
章
對
B
類數位設
備
的規定
,此
設
備
必須
採用
屏蔽
的資
料
電纜
。
根據
FCC
規
章第
15.21
條條文的規定
,
除
非經
Hewlett-Packard Company
的明確
同意,對
於
此
設備的
任何改
裝或
修改,
可
能會造
成
干擾,並造
成用戶
喪失
FCC
授權
使用
此
設備的
權利。
注
意:
本設
備
經
測試
符合
FCC
規
章
第
15
章
對
於
B
類數位式設
備
的規定
。
該
規定的
目
地在
於
確
保當
設
備
安裝在
住
宅
區
時
,
能對有
害干擾
提
供合理保
護
。此
設
備
會產
生
、
使用
、並
散播
無線電
頻率
的能量
;
如
果
不
按照
規定安裝和使用
,可
能
會
對無線電
通
訊
造
成
不
良
的
干擾
。
但
是無法
保
證
任
一特定的安裝不
會
造
成
干擾
。
如
果
本設
備
的確有對無線電或電視機接
收造
成
干擾
(
請
試
著
關上
再
打開本設
備
的電源
,以
斷定本設
備
是
否
會
造
成
干擾
)
,
用戶
可任
選
下
列方式來
改善干擾
情
形
:
調整接
收
天
線的方
向
或位置
。
拉
開本設
備
與接
收
器之間的
距離
。
讓
本設
備
與接
收
器採用不同電路的電源
插座
。
洽
詢
經
銷商
或有
經
驗
的無線電或電視技術人
員
取得協助
。